温瓯集〔2017〕74号
金光义代表:
你在洞头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解决失地失业农民就业安置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失地农民再就业需要政府、村居、社会多层面正确引导、帮助、支持以及个人自身的努力。
一是开展就业培训。1、推动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就业观念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就业的渠道将会越来越窄,要开展就业理念培训使其认识到当前就业形势,破除一些旧观念,重新认识与评价自己,激发失地农民的自强、自力、竞争就业的热情和信心。2、提升失地农民就业技能。根据需要,由街道统计上报有就业愿望和技能需求的失地农民,由人社部门联合发改、社会事务局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训,分类进行引导就业,紧密对接市场。
二是拓宽就业渠道。1、畅通就业配置信息渠道。依托管政企平台,定期发布项目建设单位及企业用工需求目录等信息,加强“村企合作”,推动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与灵昆群众就业创业紧密结合。2、挖掘灵昆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在产业政策上,政府部门联动引导村级发展适应本区域的设施农业、生态旅游、商贸物流等第二、第三产业,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增加就业容量,就近引导和安置文化程度低、专业技能差、年龄竞争不占优势的失地农民。
最后,感谢你对失地失业农民就业安置工作的支持。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