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集〔2017〕91号
刘素婷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1号《关于要求明确霓屿街道南片4个村整村搬迁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当时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决定启动瓯飞和瓯江口围垦工程。为保障工程所需石料供应,市政府在洞头区霓屿街道划定了瓯飞霓屿专供料场。同时,洞头区政府对霓屿街道项目建设审批进行了管控(范围包括瓯飞霓屿料场一、二、三期以及霓屿街道南片)。为了解决管控区中霓屿料场一、二期范围内布袋岙村和郎等村的山背、百步信、里东郎、外东郎四个自然村(248户、856人)的搬迁安置问题,瓯江口和浙南产业集聚区(瓯飞)管委会启动布袋岙搬迁安置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共建设安置房1986套,并分两期建设。一期由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瓯飞管委会下属公司)出资建设,由瓯江口负责代建,主要解决布袋岙村的山背、百步信两个自然村的搬迁安置问题;二期由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瓯江口管委会下属公司)与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瓯飞管委会下属公司)出资建设,由瓯江口负责代建,并暂按3:1的比例预拨资金,待安置房分配数量确定后,按双方房源量比例结算,主要用于郎等村的里东郎、外东郎两个自然村的搬迁安置问题。目前布袋岙村的山背、百步信两个自然村已完成安置;布袋岙安置房二期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尚未启动搬迁安置工作。据测算,布袋岙安置房二期工程除满足郎等村的里东郎、外东郎两个自然村的搬迁安置需要外,还剩余1326套安置房。
根据洞头区会办意见,如全部搬迁,用于霓屿街道南片(瓯飞霓屿料场红线范围以外)的南朗等、下朗、长坑垄、正岙4个行政村整村搬迁安置(约1950间,6300余人),安置套数约3000套,还需新建安置房约1700套,如按照布袋岙安置房建设标准则还需要投入约13亿元。
二、解决方案及建议
今年3月,时任市委常委任玉明召集相关部门,就该问题进行了研究。8月11日,汪驰副市长召集瓯江口、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以及洞头区相关负责人,到布袋岙安置房现场,就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讨论。现将前期工作调研及各方会办意见汇总,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鉴于瓯飞霓屿料场一、二期未开采储量约5012万方,霓屿料场三期资源储量约1.55亿方(目前还未投入开采),可以满足瓯飞围垦工程和瓯江口围垦工程使用,短期内不需要新增霓屿街道南片料场。需由洞头区政府适当放开霓屿街道新建项目审批管控,就地解决霓屿街道南片四个行政村的搬迁问题。
(二)洞头区可从瓯江口按成本造价购置布袋岙安置房二期工程剩余的1326套安置房用于拆迁安置,具体方案还需与洞头区政府进一步对接明确。
(三)霓屿街道南片的南朗等、下朗、长坑垄、正岙4个行政村是否搬迁及搬迁的实施方案,建议市政府在认真听取洞头区政府意见后尽早决策。
最后,感谢你对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的支持。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