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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8-06-13 13:49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温瓯集函〔2018〕15号

 

市交投集团:

李毅代表在温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9号《关于加快洞头大小门岛开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加快开发建设大小门岛对推进温州市临港产业发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委对李毅代表提出的理顺大小门岛开发建设体制机制的建议表示认同。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是大小门岛的三大股东之一,2013年12月,根据瓯洞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政府协调,瓯江口新区管委会通过增资扩股参与大小门岛一体化开发,洞头县、瓯江口新区和温州港集团三方出资比例调整为3:3:4,按照股比约3.9亿元。历年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尽力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大小门岛开发建设:2014年1月份以来,瓯江口集团公司共借款9000万元给大小门岛公司;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大小门岛开发建设工程垫付8656万元;注册资本金共计3.9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瓯江口集团公司为大小门岛发展提供融资担保。

但随着瓯洞一体化的淡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作为独立的开发主体,市委、市政府对瓯江口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开发建设任务艰巨,每年需完成政府性投资60亿元以上。由于受国家整个融资环境的影响,当前瓯江口自身建设已面临较大的资金困难,已没有力量出资大小门岛开发建设。

鉴于当前瓯江口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议:由市政府协调市交投集团和大小门岛管委会,将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从大小门岛开发投资中撤出,以改变多方参与、多头管理的局面,建立更加高效的大小门岛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联系人:徐明楠,联系电话:55878767 13736366308)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