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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9-06-19 16:14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温瓯函〔201910

市交投集团:

曾春萍、曾嵘委员在温州市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68号《关于尽快理顺大小门岛投资开发体制机制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加快开发建设大小门岛对推进温州市临港产业发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委对曾春萍、曾嵘委员提出的尽快理顺大小门岛投资开发体制机制的提案表示认同。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是大小门岛的三大股东之一,2013年12月,根据瓯洞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政府协调,瓯江口新区管委会通过增资扩股参与大小门岛一体化开发,洞头县、瓯江口新区和温州港集团三方出资比例调整为3:3:4,按照股比约3.9亿元。历年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尽力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大小门岛开发建设:2014年1月份以来,瓯江口集团公司共借款9000万元给大小门岛公司;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大小门岛开发建设工程垫付8656万元;注册资本金共计3.9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同时,瓯江口集团公司也为大小门岛发展提供融资担保。

但近年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作为独立的开发主体,市委、市政府对瓯江口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当前瓯江口开发建设的实际来看,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任务艰巨,平均每年需完成政府性投资约50亿元,也同样存在投入大、产出小的问题,同时,受国家整个融资政策环境的影响,当前瓯江口自身建设也面临较大的资金困难,2019年要还本付息达90亿元,已没有力量出资大小门岛开发建设。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我们建议:由市政府协调市交投集团和大小门岛管委会,将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从大小门岛开发投资中撤出,以改变多方参与、多头管理的局面,建立更加高效的大小门岛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因此,我们赞同建议中方案一的解决思路:由市委、市政府重新作出决策,在成功剥离大小门公司现有债务的前提下,让洞头区政府主导大小门岛开发建设。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建议时参考,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瓯江口工作的支持。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